第366章 小打小闹没效果,得整把大的
周洪涛现在的行为已经满足“纠集他人”,若是死不悔改继续下去,接连满足“多次”、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”等情节,那可就是五年起步,最高十年了!
所以姜白根本不予理会。
你闹呗。
愿意闹就闹,到时候有你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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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起来,寻衅滋事罪的前身可是大有来头……懂的都懂。
寻衅滋事罪跟前身肯定没法比,但毕竟是承袭下来的,刑罚自然也不轻。
刑罚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,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一、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二、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天水香泉小区正门口。
作为一个高档小区,天水香泉的正门还是挺气派的,门前也有一处比较大的空地。
这会儿正有十几个人聚集在这块空地处,又是拉横幅,又是大喇叭吆喝,引起了不少业主和路人的注意。
围观群众在周围指指点点,还有不少人掏出手机拍照录像啥的。
三、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四、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解决问题确实有困难。
但只要解决了制造问题的人,那问题不就不复存在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