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2章 杀狼擒王
段青骑的那匹青白马非常通人性,好像知道女主人在寻找狼王,马头就往狼王呆的地方张望。
段青也发现了狼王的所在地,狼王毛色与众不同之处,就是两眼中间的白毫和脊上的白线,不留心去看根本发现不了它的存在,发现就不能让它逃出视线。
要讲使用步枪,段青的枪法不亚于宋振奎,高于张青山。
张青山是艺多而杂,精通的东西也多,不如段青专一枪法,讲究手眼合一。
段青的功夫都在枪法上,平时走坐卧都在练习手眼合一。
立即展开听觉和感觉功能,去测试一下狼王的具体位置,狼王就在这附近。
二十年前,张青山见过白脊毛的狼王,今天,这群狼的狼王一定比那白脊毛狼王更厉害狼王。
张青山感觉到了,视觉、听觉神识放了出去,感觉和发现狼王就在一群大狼的中间,有一个毛管发亮、体格健壮、脊背上一道白线,两眼之间一块白毫毛非常的长,
这个狼王刚要长嚎,张青山抬手“啪啪”地就是一梭子弹打了过去。
那些外围大狼又是挺身挡子弹,使张青山暗叹不己,舍身救主在狼的身上体现出来,又一梭子子弹“啪啪”扫射出来。
群狼替狼王挡子弹是段青书上没有看到,这次亲眼所见,令段青佩服狼的团队精神。
段青一看张青山枪打一群大狼,就知道狼王必在其中。
段青为啥对狼这么了解呢?她看过书,知道狼是有组织,有纪律的团队。擒贼先擒王。打狼必须先把狼王干掉,群狼无首就好办多了。
说是非常容易,做起来是非常难的,狼王、狼王,狼群中最出色的狼,
狼王那也是在群狼中经过生死拼杀的竞争获得的地位,犀利的深邃的狼眼,闻觉灵敏的鼻子,听觉超常的顺风耳,四腿生风的蹄子。
狡猾凶残的智商也是非常高的,又有那些忠顺的部下护着他,杀死它谈何容易。